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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車租賃合同中對于雙方的責任是怎樣規定的呢?

來源:合肥乘風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13-10-23

近年來,合肥租車行業取得了一定程度的發展,對于租車行業來說在發展的同時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汽車租賃合同中對于雙方的責任是怎樣規定的呢?下面合肥乘風旅游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就來向大家簡單的介紹下。

汽車租賃合同中租賃雙方的責任解析:

1、在租賃期內,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駕駛,由于非法,違法違規,民事法律責任,責任,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負責租賃期間車輛日常保養和維修,更換部件的日常維護和小修小補,如車輛,應當取得甲方的事先許可。

3、不得用于從事經營活動的車輛租金,車輛不準將租賃,出售,抵押,典當,車輛將不交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費,過橋費,過路費,維修成本和偷來的汽車保險公司支付賠償后,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發生交通事故,承擔負責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決,并承擔車輛保險公司賠償給甲方期間不到的損失和維修租賃。

6、在租賃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報告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聯系。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以幫助解決。

7、換領車輛,必須辦理續借手續,甲方在本合同期滿前,合同到期后沒有手續,逾期3天(含3天)沒有歸還車輛,除期間支付逾期租金,另支付逾期租金%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天,不續借手續出租人,承租人應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后果將自負。